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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在已批准4家企业4个产品基础上,再次批准2家企业2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产品。进一步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供给能力,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需要。 国家药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相应产品应急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