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中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研究部署药监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做好疫情防控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李克强总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会议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涉及药监部门职责的各项工作。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各地药监部门要立即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确保防控工作所需相关药品、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供应保障,防止出现短缺。二是立即做好应急审评审批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启动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审评审批,并做好科技攻关工作。三是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留足值班备班力量,确保遇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按时上报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