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策法规处 | 时间:2005-11-29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浙食药监办〔2005〕14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我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省局决定成立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局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郑尚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吴宁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时飞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黑振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小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二、办事机构人员组成
设立省局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办公室主任 吴宁一
成 员 于建强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姚 军 人事教育处处长
成 员 赵 建 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
成 员 陆光照 药品注册处处长
成 员 沈燕萍 医疗器械处处长
成 员 金标新 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成 员 苏志良 稽查分局局长
成 员 董 耿 政策法规处处长
成 员 施小昌 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 赵 建 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