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珍诚医药 ! 登录 注册

全部商品分类

客服热线:400-6666-511
  • 首页>
  • 资讯中心>
  • 法律法规>
  •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4:11.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的通知
来源: 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 时间:2006-05-21 00:00 字体:[ ]
 
 
 
 
 
 
 
 
浙食安委办〔2006〕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已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根据全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划和《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年)》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概述
    食品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省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浙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三网”长效机制建设,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
    我省是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2004年全省食品工业总产值达788.37亿元,出口交货值161.42亿元,实现利税161.03亿元。全省现有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场所4.89万家,从业人员18.51万人,年产量达5000万吨。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近30万家,其中批发经营6.42万家,零售18.49万家,从业人员约100万人。餐饮业单位15.61万户,其中宾馆、饭店、饮食店9.68万户,集体食堂1.21万户,食品摊贩4.72万户,从业人员达49.25万人。在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难以较快好转。农产品追溯制度不完善,标准化总体水平不高。近年来, 虽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和监管,但各地环境污染、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导致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或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时有发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严重。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非法使用“瘦肉精”及生长激素,致使肉、禽、奶、蛋等制品质量堪忧。水产养殖中违规使用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保鲜剂,虾、鱼等水产品质量安全仍是隐患,重金属超标严重。
    (二)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基础薄弱。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业近80%是个私企业,72%为10人以下小厂作坊,20%左右的企业属季节性生产,生产条件和管理较差。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防腐剂、食用色素等加工食品,掺杂使假,生产劣质奶粉、伪劣饮品和其它有毒有害食品等问题屡禁不止。
    (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全省近30万家食品经营单位小且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的现象仍有发生。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农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四)食堂餐饮业安全隐患仍然较多。餐饮业点多面广,不少小饮食店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流动性大,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未健康体检上岗现象比较普遍。农村筵席、乡村学校食堂、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结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卫生状况更差,成为食物中毒的多发地点。2004年我省各地上报食物中毒达223起,中毒4175人,死亡5人。另外,不洁水源和不良饮食习惯,也成为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省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一是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不高。食品行业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到餐饮等各个环节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的问题。产品标准滞后,检验检测不严,管理水平低。二是食品消费安全意识较差。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一些偏远农村,食品消费水平普遍偏低,使假冒伪劣食品有一定的销售市场。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弱,特别是一些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为以低价为诱饵的伪劣食品的受害者。三是食品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转基因等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新原料和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国外重大动植物疫情不时发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威胁。制假售假者的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也使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
面对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我们要深刻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同步,近期与长期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整治力度,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市场经济秩序。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建设,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使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以农村现代流通网、 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更趋科学有效;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显著增强,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消费需求。
2005~2007年,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
1、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出口农产品基地应用实施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90%;
2、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
3、建立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新增250个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
4、11个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85%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现象基本消除,生猪及其产品中违禁药物平均检出率低于1%;
5、基本完成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任务,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
6、实施以经营企业自律为主的食品准入制度,设区市的大型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
7、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其中餐饮业、学校食堂达到95%以上,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8、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及时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9、“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基本普及,食品安全“三网”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10、设区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设区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和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及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产地灌溉水、土壤、空气环境的监督性监测,评价产地环境的安全性。加快特色优势农产品省级标准的制定,率先形成一批蔬菜瓜类、茶叶、水果、食用菌、畜产品、中药材等6种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区。提高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出口农产品基地应用实施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制定渔业省级地方标准60项,新增300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全省养殖证发证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科学种养,发挥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作用,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强农产品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认证的有效性。
2、增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种苗(养殖)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民宣传普及安全使用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知识的力度,加强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技术支持。力争到20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不断完善省农产品、畜产品质检中心设施,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初步建立起由省、市、县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层次清晰、专业齐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 2007年覆盖全省11个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建立并完善全省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中药物残留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对我省大黄鱼、河鳗、对虾、甲鱼、梭子蟹、青蟹、河蟹、泥蚶、蛏子、海捕虾及其制品等10大类重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监控抽样检测。2005-2007年内计划对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安排7500个样品的药物残留抽检,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效途径,与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相结合,与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生产过程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
(二)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清理和整顿食品加工企业,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施分片式定责制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管网络,2005年试点,2006年在全省推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启动茶叶、挂面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2007年28类食品全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使我省大中型食品企业基本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到2007年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出厂自检能力达到100%,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抽查达到全覆盖。建立食品企业信息库,企业的诚信失信记录全面、准确、完整。
2、加大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食品质量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力量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制售假劣食品行为,基本取缔遍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2007年在全省城镇基本消除食品无证生产加工行为。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力争用 3年时间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国家级食品实验室为龙头、省重点食品实验室为骨干、县(市)专业食品实验室为基础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严格自检、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2006年省级及杭州、宁波市检验机构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7年扶持食品生产重点县或偏远地区的县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4、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修)定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食品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标准登记备案制度,对食品生产标准实行先审查后备案。2005年全面完成我省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2006年在规模企业中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工作,2007年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全面展开。
5、有效提升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引导和监管,不断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于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力争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到100%。培育和发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集团,合理布局产业区域,宣传和推介一批质量优、信誉好、品牌响的企业和产品。力争到2007年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浙江食品名牌产品。
6、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测监管模式,提高口岸检验检疫装备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走私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建立健全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实施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有效的疾病疫情防控体系。加强源头管理,大力推行“公司+基地”的出口食品生产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检自控能力。实施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登记备案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三)强化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强化企业登记年检工作。适时开展全省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执法行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到2007年食品经营主体小而散的状况有所改善,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强化市场食品质量的监管。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查工作力度,构建检测中心、检测车、检测点、检测箱“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到2007年底,全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逐步配备必要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重点监测辐射面广、交易额大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重点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二百个商位以上的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继续开展食品超市、商场散装食品销售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食品包装印刷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3、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预警防范体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不断提升对食品市场的监管水平。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严格食品质量为重点,强化工商所日常监管,到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所基本形成以分类监管为核心、责任区监管为基础、责任追究为保障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城镇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及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
4、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积极推行大中型商场、超市等食品准入制度,试行重点食品专管制度,探索中小型商场重点商品准入备查制度。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逐步形成不合格食品快速追查溯源机制。通过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食品包装、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到 2007年底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制度基本建立,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等食品市场经营者自律水平进一步提高。
    5、完善投诉举报网络。针对食品经营点多、面广、分散的实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申诉、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大力推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商家,不断完善和提高网络功能。充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逐步形成食品质量监督信息服务网络化,不断提升监督的效率和水平。到2007年底,全省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等主要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站。
6、不断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开展以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目的,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市场,改进销售方式,尽快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销售网络体系。加快绿色市场认证,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改进运输方式,形成全省范围内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模式。
7、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改善定点屠宰场所设施条件。督促屠宰和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入厂检疫关和肉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不法行为,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得到基本杜绝。探索完善制度,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管,防止动物源传染性疾病。
(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1、规范和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工作。开展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清理整顿,对重点地区和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组织查处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2005~2006年制定并实施《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行为,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的卫生许可工作,加强许可后的监督管理。2007年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基本达到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2、加强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 、旅游景区景点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督促和指导餐饮单位主办者严格执行。提高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加强许可后的监管,重点对卫生条件、防护措施和人员健康进行检查,防止交叉污染,最大程度地消除食源性疾病的隐患。到2007年底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学校食堂基本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要求执行。
3、以餐饮服务企业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追究制度,促进餐饮企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督促餐饮业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快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6年在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
4、建立和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提高餐饮业的品牌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在品牌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连锁的餐饮单位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通过与行业组织合作共同建立和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我省餐饮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的档次和水平,树立餐饮业的良好社会形象。逐步推进HACCP管理,2007年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大学、高中食堂推行HACCP管理。
5、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与溯源体系,借助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在全省建立起一个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提前预警的系统。2005年制(修)订我省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2006年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宣传培训点;2006年底建立11个市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2007年完善并全面实施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并对我省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警。到2007年,70%市级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达到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70%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50%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6、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着力从源头整治,不断净化保健食品市场。加强对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安全性审查,开展保健食品的清理整顿和换证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达到良好生产规范要求。2005年起实施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五)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全力构建“三张网”长效监管机制
1、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和低收入群体的食品消费利益。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民工食堂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制度,在生产加工领域实施强制性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经营流通领域推行以经营企业自律为主的商品准入制度,切实把好生产和流通源头防范工作。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办法,整顿规范农村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小作坊小商店问题。
2、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大力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流通网络体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渠道,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开设超市,并向有条件的行政村延伸开办便利店。规划在每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现有小商店中,选择一家改造成“放心店”,实行动态管理,带动农村其他商店规范经营。对不具备开设超市的乡和没有小店的行政村,积极采取其他便利有效的办法解决供应渠道,确保农民食品消费安全。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加大配送力度,积极引导乡镇连锁超市与农村放心店的有机结合,不断扩大乡村食品统一配送面。2005年,全省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的覆盖面达到50%,2006年达到75%,2007年基本普及。
3、建立健全监管责任网。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综合执法和监管合力。2005年,基本建立起监管责任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省、市、县各级政府普遍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全省各级食品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组建到位,全面履行起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基本理清,建立健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制定出台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经营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预警方案。
4、建立完善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2005年基本构建覆盖全省的县、乡、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在乡镇设监督站,在村一级设监督点,建立一支以乡村干部为骨干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培训,落实责任,提高监督能力。逐步整合相关部门在基层的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等力量,做到多网合用、一网多用,并积极探索在乡镇建立统一的公共安全监管机构的路子。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六)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政府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管企业诚信守法。加快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05年在杭州、嘉兴两市和肉类、粮食、儿童食品等行业进行试点,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机制。2006年扩大试点到6~8个市,各市组织1~2县的试点。2007年在全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建立起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2、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发布工作,构建统一发布平台,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快全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网络体系。2005年重点抓好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并与省政府门户网连接;2006年设区市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三分之一的县(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到重要工作位置。各级政府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对本级监管部门和下级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督查考评,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确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进程,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保障食品监管办公办案、监督抽检、教育培训、交通通讯经费和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等专项经费。把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逐步推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
(三)建立应急机制,增强食品安全事故控制能力。按照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组织实施《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操作手册》,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演习,确保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建立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与监测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暴发,提高预警和控制能力。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工作,依托有关食品专业性检测机构和院校科研单位,加强对流动性、灾害性的动植物疫病和病虫害及可能导致人体健康危害的食品的监测,组织动态分析和评估,进行预测预报,分析研究对策,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与预警水平。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统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实施办法。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和宣传、教育、新闻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力量,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热点引导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的方针,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各地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推进“三网”建设的成果,不断增强监督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及责任,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重视舆论监督和正确导向,严格规范报道行为。积极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介绍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省食品信誉。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和整治效果。加强对互联网和小报小刊的引导和监管,防止恶意炒作。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入进行专项整治,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严重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职责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六)全面实行综合评价,促进食品放心工程扎实有效。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推动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促进有关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搞好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综合评价办法。各市县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障食品放心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2005年抓好温州、金华两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试点工作。2006年扩大试点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1个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各市抓好2-3个县(市、区)的试点工作。2007年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一项常规工作,保证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扎实、有效推进。
 
 
 
 
 
 
 
 
 
 
 
 
主题词:食品  放心工程  三年规划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
府、省政协办公厅,省整规办,各市、县(市、区)食
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29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