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珍诚医药 ! 登录 注册

全部商品分类

客服热线:400-6666-511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4:11.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的通知
来源: 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 时间:2006-06-14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食〔2006〕2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6〕98号)精神,结合2006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开展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省内鲜、冻猪肉产品全过程的安全状况的实地调查和抽样检测,掌握了解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加工和猪肉消费各环节的安全状况、政府监管与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现状,分析我省猪肉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害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二、工作原则
    本次调查是为国家、省了解掌握猪肉产品基本状况和监管情况采集和提供基础数据,不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作任何评价,不作为监督执法依据。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调查人员不得公开和扩散调查资料和数据。
三、工作内容
(一)政府监管信息
1、猪肉安全监管机制调研
各地监管部门职能分工,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和监管措施。
2、监督执法信息收集
养殖环节、生猪流通环节政府监督状况;定点屠宰企业审批和监督状况;私屠滥宰查处情况;监督抽查结果(见附件3);专项整治情况。
3、监管部门信息交流
定期组织各相关监管部门交流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探讨猪肉监管的有效措施。
(二)生产经营环节信息
1、关键环节调查
(1)流通销售环节。调查内容:鲜冻猪肉消费量;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食品安全状况;市场准入与流通过程的安全控制措施;鲜冻猪肉批发商情况;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供应来源状况。调查对象:分别选择1-2家猪肉批发市场、9家农贸市场(按照市场在城市的布局即市中心、城乡结合部、乡镇分别选取3家市场)、6家大、中型超市与便利店(分别选取2家),开展现场调查。
(2)屠宰加工环节。调查内容: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食品安全状况;屠宰企业对猪肉安全控制体系状况;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与处理情况;生猪供应商的来源;各地屠宰加工企业机械化与定点设置的总体状况。调查对象:选择与流通销售环节状况调查相关的,企业水平层次有代表性的4-6个屠宰企业,开展现场调查。
(3)生猪养殖供应环节。调查内容:生猪的质量安全状况;生猪供应商或基地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生猪异地流通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调查对象:选择与屠宰加工环节状况调查相关的,供应量占前3-5位的主要生猪供应商或基地,开展现场调查。
关键环节调查表与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企业信息交流
分别组织召开养殖、屠宰加工、流通企业座谈会,了解行业动态、发展趋势、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行业信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投诉信息
调查期间各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
(四)猪肉安全事件信息
调查期间发生的猪肉安全事件。
(五)完成调查报告
在上述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各市局汇总、整理本地调查信息,并完成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情况、调查结果与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监管建议等。
四、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各市局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市分别在2006年7月和12月完成本地2006年上、下半年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并分别与7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调查汇总结果(附件2和附件3)与阶段报告,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签章)同时报省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发生猪肉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形成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和危害程度等)上报。
在2007年1月8日前完成《本市猪肉类食品安全状况》的报告,报告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签章)报省局食品处。
附件:1、鲜、冻肉产品安全信息全程采集表 
2、鲜、冻肉产品安全信息全程采集汇总表
3、鲜、冻肉中违禁及限量兽药残留状况调查汇总表

二○○六年六月九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