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 时间:2006-10-12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申报员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
浙食药监保〔2006〕2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科学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实行保健食品广告申报员制度。现将《保健食品广告申报员备案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保健食品广告申报员备案登记办法》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