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药监办发〔2006〕48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精神,切实提高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省局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06年11月下旬在杭州举办第三期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人员上岗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从事食品综合监管工作,尚未参加过第一、二期培训班的人员,包括分管局长、处(科)长和办事人员。
二、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形势和任务、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信用信息体系、重大事故应急体系,2007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思路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11月27日-12月1日。。请参培人员于11月27日下午直接到浙江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报到。
四、其他
1、请各市把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省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联系人:毛林燕;电话:0571-88903264、88903262(传真);E-mail:
maolinyan@zfda.gov.cn。
2、请未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各市局分管局长、食品处长、保化处长参加11月29日下午-12月1日的培训班,上述人员名单请与培训班人员名单分别填写一并上报,29日上午到文欣大厦报到。
3、培训班委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承办。参培人员培训费、餐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全省第三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备注:参加后半段培训的市局分管局长、食品处长、保化处长另填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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