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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4:05.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
来源: 药品市场监管处 时间:2007-04-20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市〔2007〕27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在当地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各级药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网一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基本建立,行政村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已有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36636人;县、乡、村农村药店和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药品零售连锁或配送,新增农村“放心店”乙类非处方药柜939个;所有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98.8%的村卫生室初步达到了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要求。
      但是,我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还存在药品监管网络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偏远地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难以稳固,少数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标准不高、制度不落实,“两网一规范”建设宣传形式不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根据国家局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07年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宣传,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网络
     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任务。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和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把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作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内容。浙江省政府也把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列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意识,争取支持配合。积极宣传“两网一规范”建设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公众满意度,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取得市场主体配合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抓住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争取将“两网一规范”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参与“多网合一,一员多用”试点工作的调研和实践,争取落实人员和经费,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稳定、有效、全覆盖”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二、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结合国家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宣传大纲和培训大纲,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村药品协管人员的培训。协管员和信息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重点加强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协管人员的监管水平。落实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农村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与基层药品协管人员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督促与指导,不断提高药品监督网络的运行质量。
      三、加强采购渠道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
      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购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秩序;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基层涉药单位直接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农村药品零售网点,利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的优惠政策,在边远地区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方便农村广大群众购药,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
      四、加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保证使用药品质量
     要认真做好即将颁布的《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使我省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要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重点是结合“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建设,加强对未达标的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要综合运用成功经验,把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向个体诊所、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厂矿医务室延伸;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巩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成果,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
      五、加强沟通配合,进一步促进“两网一规范”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加强与当地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提供放心的药品;积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购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有选择购药。
      六、全面推进“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
     结合国家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标准要求,在做好国家局示范县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条件》,每个地市选择1―2个县作为省级示范县,全面推进我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11月底前组织市局完成省级示范县的考评验收,并做好表彰和授牌工作。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县的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我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市场    市场流通    两网一规范 *    意见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7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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