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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4:05.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07-04-27 00:00 字体:[ ]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各地要在“五一”前后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堂、小餐馆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节日期间,对“农家乐”、婚事聚餐等场所要加强餐饮卫生监督,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严防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在“五一”前后对辖区内的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宣传,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五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饮食用药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律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对市场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发出消费警示,引导公众安全、正确消费。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信用等级和黑名单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严惩违法失信企业。揭露曝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三、严格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岗位时刻有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岗。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要落实带班领导,带班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确保及时联系。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节假日值班安排于4月30日前传真至省局办公室。
    加强长假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一是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换班,借用人员不得值班。二是值班人员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三是要安排足够的应急力量,承担应急工作的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到岗。四是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值班电话:0571-85924906、88903299;0571-8890331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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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