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 时间:2007-05-14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浙健食标 [2007] 1号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成立浙江省保健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精神,浙江省保健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保健食品标技委)已正式成立,其专业范围是全省保健食品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设在浙江省中药研究所,由省质监局和省食品药监局共同管理。
最近,省质监局和省食品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省食品药监局下发了《关于明确保健食品产品标准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的通知》(见附件二)。根据上述通知精神和要求,省保健食品标技委将接受企业委托,承担产品标准备案前的技术审核工作。为帮助企业规范产品标准,搞好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表(或复审申请表);
3、报批《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时的标准文本;
4、现行的产品标准文本;
5、标准编制说明;
6、引用文件和参考资料;
7、产品质量验证报告;
8、标准实施能力的说明;
9、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资料收齐后,省保健食品标技委即联系有关专家,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并出具《保健食品产品标准审查纪要》。
三、技术审核结束后,企业可持《保健食品产品标准审查纪要》,并携其他相关资料,到省食品药监局办理有关手续。
省保健食品标技委是在保健食品专业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组织,是标准化的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是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活动的载体。省保健食品标技委将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备案前技术审核等有关技术工作。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如有质量标准技术方面的问题和要求,可与我们联系。
省保健食品标技委秘书处联系人:姜建民
联系电话:0571-85241075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3号
邮政编码:310023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质联发[2007]4号文件)
附件二:《关于明确保健食品产品标准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的通知》(浙食药监保[2007]6号)
浙江省保健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