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药监办发[2007]29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所,各市药检所,各医疗机构制剂室:
《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制剂规范》)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为便于理解和执行《制剂规范》,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程序及要求,我局决定于2007年7月初举办《制剂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制剂规范》修订的背景和修订原则;
2、《制剂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制剂注册起草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分中药、化药)
3、制剂配制质量管理;
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程序及要求;
5、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调剂等有关问题交流。
二、参加对象
各市局、省药检所、各市药检所、医疗机构制剂室各1名。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7月3日下午报到,7月4日至5日培训,7月5日下午离会。
地点:百瑞四季大酒店(杭州市中河中路166号,电话总机:0571-28021188总机转)。
四、培训费用:55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靖将参会代表回执于6月25日前传真或寄至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培训部(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杜亚萌、毛政。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903294,88903295。
二ОО七年六月五日
《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培训班回执
姓名 姓别 职务
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
主题词:医疗机构 制剂 培训班 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7年6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