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计上报2006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抽验情况的通知
浙食药监稽函〔2007〕1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有关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切实提高我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抽检覆盖面,现对我省药品在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抽检覆盖面现状作一统计了解。
一、请各市局认真统计本市2006年药品经营企业的数量和药品抽检覆盖率。经营企业包括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
二、请各市局认真统计本市2006年药品使用单位的数量和药品抽检覆盖率。使用单位包括医院、卫生院、诊所、学校卫生室、厂矿医务室、计生所等。各市局应及时与卫生、计生等部门联系沟通,尽可能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三、各市局完成统计后,请按附件填写有关内容,于9月30日前报省局监察稽查分局。
二ΟΟ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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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药品 抽验 统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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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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