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规范药品生产秩序,省局于2007年3月向疫苗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派驻了监督员,从前阶段的实施情况来看,这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觉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另一方面监督员在实际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消除了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为此,省局决定对其他所有注射剂和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具体监督员和派驻企业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应在2007年10月1日前将监督员派驻到位。派驻的监督员应认真按照《浙江省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对监督员的培训另行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注射剂和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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