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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54.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纪检监察室 时间:2008-08-25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办〔2008〕68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
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八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2008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8年下半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紧紧围绕省委 “两创”总战略,按照省局党委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确保“两个安全”的目标要求,根据今年全省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巩固深化上半年工作成果,认真抓好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努力在保障民生、改变作风、树立形象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今年下半年纠风工作要点是:
    一、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建立由纪检组长张小平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周仲光和市场监管处处长赵建任副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仲光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听取纠风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作出工作部署,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督办和指导。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纠风工作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按照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行为、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的要求,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落实监管人员进驻企业措施,从源头上保证医用耗材质量。同时,着手启动耗材采购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生产企业数据库资料和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为加强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支撑。二是深化系统内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严肃查处系统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审批、认证、检验、稽查等活动中收受贿赂行为及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促进系统干部队伍勤政廉政。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管。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全省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精神,把做好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全系统当前的头等大事,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奥运会用饮食用药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二是把兴奋剂治理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确保做到无非法生产、非法批发、非法零售、非法进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行为。三是加大大要案查办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涉外案件。对上半年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要严肃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非药品企业,要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以查办案件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四、进一步抓好“三服务一满意”活动。与省委部署的“树创”活动相结合,创新载体,认真抓好落实。根据省局《实施方案》要求,以蹲点调研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基层,广泛听取食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结对帮扶单位、监管相对人和百姓的意见和需求,解决基层迫切解决的难题和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服务活动,进一步改进系统机关干部作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为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五、进一步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重点是对去年系统开展的“五项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防止和纠正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和干部任用等事务及以借为名占用行政相对人的车辆、房屋等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网上审批、办事和加强电子监察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有效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
    六、进一步开展“群众满意受理窗口”评议。研究建立“群众满意受理窗口”考核评议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评议工作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实施“摘牌”制,对不具备“满意”要求的窗口,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满意”称号,并开展整改。对被评选为全省系统“群众满意基层(办事窗口)”的,进行大力表彰,以先进的人和事作典范,引导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
    七、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规范系统行业协会涉企行为,纠正收费不规范甚至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调研,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及办培训班、收取会员单位培训费用等问题,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健康发展。系统行业协会要对收费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排查和自纠,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采取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涉企行为。对有违规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予以查处。
    八、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作用。根据系统工作需要和原有行风监督员队伍变化实际,重新聘请和调整人员,进一步发挥队伍作用。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评议、问卷测评、调研等有关活动和工作;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馈;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下半年,将结合有关业务工作,选择主题,组织监督员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各市、县局要重视监督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活动,切实发挥监督员队伍的职能作用。
 
 
 
 
 
 
 
 
 
 
 
 
 
 
 
主题词:监察  纠风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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