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浙食药监市〔2008〕49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
整治与规范现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统一全省“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现场验收标准,现将《浙江省“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现场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全省“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二)25家省级“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按验收标准完成整规工作。
(三)为加强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在试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省局“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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