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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49.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并于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09-08-12 00:00 字体:[ ]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及批准证书持有人:
    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基本情况调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09]280号)的要求,我省开展对全省保健食品产品的调查和确认工作。该项工作是国家局将开展的保健食换证工作的重要准备阶段,填报的信息将作为换证及再注册的依据。省局要求同时填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为切实做好我省保健食品及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填报和确认,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表对象:2009年6月30日前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人。
    表1为保健食品产品确认表,每个产品填写一表。填写完毕,将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批准的变更或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产品质量标准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质量标准)一式三份报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所有纸质材料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填表人为个人的,签名确认。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填表之前,请注意按照表后的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表2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每个生产企业填报一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报所在地市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二、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在9月5日前将上述表格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市局。市局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疑有弄虚作假的,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局。
    三、各市局在9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保健食品产品确认表及相关资料纸质材料每个产品两份,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每个生产企业一份报省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填报人填报的电子版本应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请各市局审核。
    四、如有涉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各企业应在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局有关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确定后书面汇总和本次材料一并报省局,省局将根据全省情况报国家局,供国家局在制定换证要求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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