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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48.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 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0-04-14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党〔201017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塑造食品药品监管形象,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局党组决定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浙委办〔201020号)精神,决定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总体要求,围绕今年“理顺关系、平稳过渡,监管有力、提升能力,服务大局、确保安全”的工作主线,着力巩固和提升近年来作风建设成果,着力查找和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作风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牢固树立为民监管思想,切实解决个别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消极懈怠、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勤政建设;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范和杜绝工作人员出现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执法犯法、知纪违纪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手段,为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服务,认真解决政令执行不力、管理措施不畅、工作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善政建设。通过“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勤政廉政氛围更加浓厚,善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以治庸治懒为抓手,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解决“庸懒”问题,关键是求真务实,核心在廉洁高效。为确保“治庸治懒、提能增效”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查找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令是否畅通、作风是否散漫、效率是否低下、行政是否依法、执行规定和完成任务是否到位落实。查找问题时,态度要端正,措施要严格,确保问题查得清、查得准、查得实,坚决防止和反对一团和气,搞形式,走过场。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提高问题整改成效。2、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按照省委“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监管效能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考核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能考核细则,突出作风建设成果运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实效性。3、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今年学习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执行“浙江省机关四条禁令”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禁令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按照《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抓手,扎实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立足“服务效能大提速”,积极拓展和深化“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意见》(浙纪发〔20104号)要求,省局“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主要着眼于转变职能阳光行政、改进作风跟踪热点、发挥职能服务企业、提升效能提高水平、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和减轻企业负担等六个方面的要求开展落实。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的结合,做到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力求取得实效。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涉企“五项治理”工作部署,联系实际,在继续深化系统原已开展的“五项清理”工作基础上,突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所属各类学会、协会强行企业入会,借各种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清理纠正,此项工作是清理纠正的重中之重。清理纠正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自纠与督促纠正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每季度报告“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进行研究分析。

(三)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重点做好五项工作: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扩权强县”中行政审批工作运行,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2、加强省局办事大厅建设,改进和完善省局受理工作模式,推行前后台受理制度,前台集中力量和精力开展受理,后台负责咨询、发放许可证、指导协调下级;充实省局办事窗口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3、加强系统受理窗口管理,在市级窗口中继续开展系统“群众满意受理窗口”评选活动;在县级受理窗口中开展“标准化受理窗口”建设活动,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要求、许可质量标准等方面,对60家县级受理窗口进行规范提升。4、深化全省系统受理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升受理队伍整体水平。5、不断规范药品认证检查、药械技术审评、执法稽查和检验检测等工作,提升专业业务技能。6、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许可审批环节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四)以服务基层为抓手,切实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坚持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和“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问题较多的地方调查研究,找出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针对体制和职能调整后给监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的研究,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继续坚持“走进企业、走进矛盾”,结合各自职能,选择适当课题,研究在后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路径;深入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一线,面对面听取情况,实打实地了解问题,通过完善落实企业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实行医药企业GMPGSP认证、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提前介入等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五)以扶优扶强为抓手,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坚持“以我为主则积极有为、以我为辅则主动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人才技术、产品信息、对外合作优势,着力推动浙江省从“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跨越。突出“六个支持”,促进“六大转变”,重点落实十项举措:1、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做大做强。2、加强国际市场研究、国外法规政策研究和新药信息跟踪,积极为企业参与国际认证提供帮助。3、配合省科技厅推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生物制药技术、中药现代化2 个重大科技专项。4、深入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浙八味”和铁皮石斛的规范化和规模化种植。5、开展“浙江省主产中药材、饮片和提取物外来有害物质物质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提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水平。6、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医疗器械产业提升档次。7、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我省珍珠粉、铁皮石斛、蜂胶等特色优势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以标准引领发展;积极支持、参与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探索药品生产企业与保健食品企业之间的生产要素共享机制。8、支持医药连锁经营、现代医药物流业发展,带动浙产药品扩大销售市场。9、建立“浙药品牌”打假重点联系制度,对全省单产品销售超亿元及面向全国销售的药品和保健食品,落实人员定期走访联系,畅通打假绿色通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10、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企业形象和“浙药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自觉参加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活动有实质、有内容、有收获。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医药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省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抓好统筹安排、动员部署、联系指导、分析研究、总结汇报、督查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处室要密切配合,集思广益,保证活动有载体、有主题。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根据活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细化活动内容,进一步明确活动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推动工作职责落实。各处室要按照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相应活动,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制度,注重长效。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认真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将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巩固活动成果,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长期起作用,长期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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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3: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