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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38.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1-04-11 00:00 字体:[ ]

 

 
 
 
 
 
 
驻浙食药监纪〔2011〕2号
 
 
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纪委(纪检组),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1年4月7日
 
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国家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振奋精神,创先争优,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全面加强监管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解决饮食用药安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顺利实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强化监督检查为重点,有效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五个监管,确保省局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加强对 反腐倡廉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检查、评估、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的保障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加强对机关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明确机关各 处(科)室主要负责人 既是本处(科)室的业务“主管”,更是廉政“责任人”,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践行“廉政承诺”,对在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重要部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省纪委“四条禁令”、国家局“八条禁令”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广药品认证检查“三不纪律”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个环节的延伸运用。根据职能调整,建立健全与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相适应的监督工作新机制,将药品、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加强对落实基建工程廉政制度、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和出国(境)管理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十个不准”的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保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七) 协助本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监管工作实际,加快确定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重点,通过项目化管理的形式,逐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八)协助本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6号)精神,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部署要求,各级要建立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和联系处室(单位)组成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小组,集中排查本人、分管处室(单位)及具体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任务布置和具体情况收集,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及时预警,初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
(九)根据新职能要求,全面建立确保餐饮监管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行政监管、检测标准、质量监管和依法查处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尤其要在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制约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强已有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统一思想、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成员,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效实施。
(十一)以深化科技促建为载体,继续强化审批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上半年省局出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级要扎实做好电子监察系统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无缝对接,探索电子监察系统向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电子监管系统的延伸,不断提高科技构建含量。
三、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
(十二)协助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省委修订的《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十三)协助党委(党组)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方案,对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具体责任,把任务明确到具体人。
(十四)协助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十五)督促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六)协助党委(党组)“一把手”与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制订下发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十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在系统内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十八)协助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国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食品药品监管纪律,把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贯彻到食品药品监管的具体工作中。
(十九)协助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作勤奋 习、加强修养、廉洁自律的表率。协助各级党组织完善中心组 反腐倡廉 理论 学习制度、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上廉政党课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将反腐倡廉教育融 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 新提任的领导干进行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
(二十)协助抓好警示提醒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邀请当地纪委、党校等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作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报告,适时开展党性党纪党规学习,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分批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知纪守法,在廉洁从政底线上,不越雷池一步。
(二十一)协助抓好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对执法、审批、认证、财务、人事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风险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二十二)协助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以“廉洁药监、为民监管”为主题的廉政书画摄影比赛、廉政征文评选、汇编印发廉政警语、开办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园地、在办公场所建设廉政长廊等廉政文化进机关系列活动。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和宣传平台,大力推广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先进经验与做法,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五、以开展“优环境促发展”活动为重点,着力深化作风建设
(二十三)以“树优良作风、解群众困忧,提服务效能、促工作落实”为目标,积极配合本单位抓好教育,完善制度,落实整改,加强监督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
(二十四)配合本单位抓好“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的深入推进,完善药品餐饮安全 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有效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着力解决影响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活动为载体,制定科学、有效监管政策,帮助解决医药企业科学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十五)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审批流程,继续开展对市局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巩固省示范受理大厅创建工作成果,继续协助做好县级局群众满意受理窗口的创建工作。聘请第三届省食品药品监管行风和效能建设监督员,组织对受理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的明察暗访。
六、以执纪办案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二十七)建立健全执纪办案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加强案件线索评估和集中分析排查,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要信访举报案件、亲自参与重要违纪案件线索排查机制,探索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系统纪检监察协同配合、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合作查办案件的工作新机制。
(二十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药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领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法律程序,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之便索贿受贿等违纪问题。
(二十九)注重执纪办案的治本效果。 坚持和创新廉情预警工作机制,实施廉情监察点制度基础上,加强对信访举报反映线索的排查分析加强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通过廉情分析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分析廉情状况,提升制度的制约防范效果汇编下发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 的人。
七、以提高自身素质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勇于创新、敢于监督、善于协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
三十一)提高创新能力。紧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心,从省委和省局“十二五”总体发展思路上思考、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创新性地解决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履职意识,不断完善监督、办案和协调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 ,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三十二)加强组织建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到位后,各级要把党性强、品行端、胸怀宽、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中来,注意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本单位重要的工作岗位,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结构,增加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三十三)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三十五) 组织考察培训。省局将继续召开半年一次的纪检监察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组织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国家局等组织的学习培训班,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兄弟省、市局学习考察。深入市、县(市、区)局,总结基层经验,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
(三十六)加强教育管理。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主题词:纪检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局纪检组监察局,省纪委办公厅、派驻室、党风室,省直属机关纪工委
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201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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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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