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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38.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1-05-12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党〔2011〕18号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1年5月6日
 
 
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惩防体系建设,根据省委《实施办法》和《浙江省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结合省局《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及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注重宣传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一)抓好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 七次全会及国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浙江巡展活动;邀请省纪委领导和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组织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牵头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以“之江药监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载体,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周、先锋服务周、帮扶解困周、党内关爱周、成果展示周等“五个周”活动,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深入开展向史俊琴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中国医药报“史俊琴精神大家谈”栏目。
责任部门:人事处、办公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协助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以“廉洁药监、为民监管”为主题的廉政书画摄影比赛、廉政征文评选活动,汇编印发廉政警语、开办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园地、办公场所建设廉政长廊等。推广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先进经验与做法,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牵头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五) 出台《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全年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六)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修订《财务资产管理办法》,细化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操作规定和程序。
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参与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八)结合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调整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提高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九)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配合国家局参与制(修)订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规范。
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处
参与部门:政策法规处
       (十)完善《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工作程序》。
责任部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十一)制订《药品注册核查员工作手册》;探索建立药品研制环节日常监管制度和药物研究机构信用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药品注册处
参与部门:省药品审评中心
(十二)完善产品检测、技术审评、行政审查三方协同机制,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的执行。
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参与部门:省药品认证中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三)出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信息中心、政策法规处
(十四)制订《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级稽查员制度》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案件办理和案卷(材料)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统计报送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十五)修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程序。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作风建设
(十六)开展以“党建强、效能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先”活动,抓好党内关爱资金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局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抓好“送温暖”惠民大行动和“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共产党员承(践)诺、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督查点评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十七)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 组织效能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实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十八)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建立和落实车辆编制管理制度、购置审批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开展对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十九)加强系统受理窗口建设,在县级受理窗口中开展系统“群众满意受理窗口”创建评比活动,提升全系统受理窗口整体形象和工作水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参与部门:监察室
四、强化整治监管,保障服务民生
(二十)以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摊贩等为重点对象,重大节假日和学校开学、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开展以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全力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处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二十一)保持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假药和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参与部门:药品流通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信息中心
五、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重点任务完成
(二十二)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制订《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任务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对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作任务落实。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参与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处
(二十三)修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出台《2011年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制订《2011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药品认证检查“三不纪律”执行情况、基建工程廉政建设、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监察室、机关党委
参与部门:办公室
(二十四)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十个不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情况、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
责任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监察室
(二十五)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推进活动深化,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六、强化执纪办案,提升综合效果
(二十六)建立健全执纪办案工作机制。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加强案件线索评估和集中分析排查,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要信访举报案件、亲自参与重要违纪案件线索排查机制;探索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的系统纪检监察协同配合、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合作查办案件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纪委
(二十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药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领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法律程序,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工程建设之便索贿受贿等违纪问题。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十八)注重执纪办案的治本效果。 坚持和创新廉情预警工作机制;加强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 汇编 下发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纪委
(二十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继续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活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纪委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主题词:惩防体系建设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惩防办,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局纪检组监察局,省纪委办公厅、派驻机构管理室、党风室、纠风室、干部室,省直属机关纪工委,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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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