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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补充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24.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核对补充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
来源: 药品安全监管处 时间:2013-06-26 00:00 字体:[ ]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配合做好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将以国家总局专网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直报用户。为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完整,我处前期已清查省药品行政审批平台中我省药品生产企业信息。(名单见附件1)现请各市局和各药品生产企业对该名单进行核对与补充,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市局、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名单,确保完整准确,避免错漏。数据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二、名单中“组织机构代码”这项空缺的企业应补充信息后上报我处。
三、为做好直报系统的自动数据采集工作,需对大规模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是否运用ERP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或其他相似系统进行企业生产管理进行摸底,请相关企业填报《大型药品生产企业ERP统计表》(附件2)后,上报我处。

userfiles/file/附件二(2).doc

userfiles/file/附件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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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