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策法规处 | 时间:2017-10-25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一、评查时间与地点
(一)评查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3日。11月1日上午报到,11月3日下午返回
(二)评查地点:杭州梅苑宾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11号)。
二、评查内容与范围
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各市已办结的按照一般程序作出的市本级行政处罚案卷4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1件),参评案卷需有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三、评查政策依据
《浙江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要点》(试行)及省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四、评查人员与方式
各市局法规处、稽查支队负责人各1名参加评查,与省局政策法规处、省食品药品种查局法规工作人员组成许查组,采取交又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案卷逐一进行评定,综合汇总得出评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检验各地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参加评查工作。
(二)按要求认真做好参评案卷的选送和整理装订工作,报到时将策卷交至会务组。
(三)请各市局于10月27日前将参评人员名单报省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贤敏,联系电话:0571-88903367、8890327
(传真)。
附件:行政处罚策卷评查工作参评人员名单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