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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6.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时间:2017-10-27 00:00 字体:[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为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市后监管,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浙江省进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贵彻执行。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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