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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流通环节)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6.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流通环节)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食品流通监管处 时间:2017-12-11 00:00 字体:[ ]

目前,全省持证食品流通主体50余万家,因历史原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用,许可信息散落于几个系统,存在底数不清、信息重复、“僵尸”证照等突出问题。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明确对小食杂店实施登记管理,许可范围较以往大大缩小。为确保信息系统中流通许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经营信息化监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各许可实施机关为单位,统筹区域小食杂店登记管理与流通许可信息整合工作,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外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数据汇总导入,全面摸清全省食品流通许可底数,并按月实行动态管理,实现食品经营(流通环节)许可数据库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快推进食品流通环节信息化监管。

二、整合范围

数据库整合完善的范围为所有在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外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主体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比对。各许可实施机关对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之外的所有食品流通环节许可主体信息进行导出整理,与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清理过期、注销、重复等无效数据,保留目前仍然有效的需整合完善的食品流通许可主体信息清单。

(二)校核整理。各许可实施机关对前一阶段形成的需整合完善的食品流通许可主体信息清单,结合省局提供的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数据采集表(以下简称数据采集表,Excel格式,详见附件2),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基层监管所为单位,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并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对清单进行校核,剔除已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关停转让等无效数据,采集缺失或变更的信息,保留并完善有效数据;日常监管中未能清楚掌握,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也无法完成校核的数据,各许可实施机关要进行现场校核,剔除无效数据,采集缺失或变更的信息,保留并完善有效数据。

(三)编辑导入。各地可以基层监管所为单位将经过校核整理保留的有效数据统一按数据采集表(附件2)进行编辑,避免信息重复录入。各许可实施机关指定的食品流通许可主体有效数据整合导入工作责任人负责汇总、审核编辑好的数据采集表,待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中功能模块(流通环节)开放后,通过功能模块将其导入到系统中。

步骤(一)(二)(三)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动态管理。本次采集的数据采用离线动态编辑、在线汇总查阅的管理方式。各许可实施机关负责食品流通许可审批的部门应对数据采集表进行动态管理,剔除后期变更、延续、注销、过期等的数据,保留有效数据。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数据汇整导入工作责任人于每月月底前,将最新梳理的全部完整的数据采集表(Excel格式)重新导入到系统中。系统将对上次导入数据进行覆盖,实现动态管理,以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按月数据动态管理工作至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全部失效为止。

考虑到数据整合中实施动态管理持续的时间较长,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食品经营许可系统之外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数据,采取集中统一的形式换发新证。实行集中统一换发证的许可实施机关,应于12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数据的分类换发。同时,可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要求,统筹推进辖区内小食杂店登记证管理改革,减少纳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系统的数据量。

步骤(四)至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全部失效为止。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是推进食品经营环节信息化监管的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充分借鉴前期餐饮环节数据整合完善工作的经验,研究制定详细方案,精心部署安排,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有力开展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县(市、区)局及基层监管所开展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省局将适时对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强化责任,协调配合。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涉及许可审批、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技术支撑等多部门业务。各地要充分认识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各环节负责人,确定1-2名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数据汇整导入工作责任人(应由在编在职的许可审批工作人员担任),由各许可实施机关信息管理员设置责任人导入权限,负责数据采集表的汇总和导入。要建立相关部门紧密协作机制,做到步调一致、分工合作、增强合力。要加强与省局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及时报告。

(三)认真核查,按期完成。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整合完善工作中涉及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的任务较重,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各地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逐个梳理,逐个检查,克服困难,加快进度,确保数据库整合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请各地于8月16日前将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

食品流通监管处陈燕波,联系电话:0571-88903597;电子邮箱:876979454@qq.com。

信息中心周路遥,联系电话:0571-88903239、88903324(传真),电子邮箱:158261341@qq.com。

附件:2、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数据采集表(Excel格式填报).docx

1、各市局食品经营许可(流通环节)数据库清理整合工作联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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