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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4.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评价结果的通报
来源: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时间:2018-02-08 00:00 字体:[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暑,认真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广泛的整治规范、宣传培训,督徒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化妆品经营领域的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对辖区各县(市、区)示范工程建设进行了评价,省局在市局推荐基础上,在各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了综合评估,现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一、市局评估结果

根据省局综合评估,台州市、金华市、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A级,其余市局为B级.具体评价情况见附件,评价报告全文易行印发

二、县(市、区)局评估结果

根据各市综合评估,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郑州区、慈溪市、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鹿城区、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县、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永康市、东阳市、义乌市、衢州市柯城区、开化县、舟山市定海区、您山县、合州市临海市、玉县、温岭市、丽水市蓬都区、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A级.请各地对2017年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标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对示范工程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建设标准,切实抓好今年的示范工程建设,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局已通过转移支付向市、县局拔付”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专项经费,请各地统筹做好经费的使用,做好宣传、培训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利用示范工程这个有效载体,切实推动经营领域监管工作,提商化妆品市场治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

浙江省 2017年度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综合评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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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13: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