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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4.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5-08 00:00 字体:[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根据省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100家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并免费向公众开放”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设标准

各地新建、改建的乡镇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贸、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规范(试行)》(浙食药监规〔2015〕12号)执行。在市场显眼位置设立快检室,做到统一门面标识、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流程操作、统一后续处理。各地新采购快检设备应尽量选择操作简便、准确性高、数据交互功能强的新型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快实现检测数据统一管理。

二、提升开放能力

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面向公众开放的检测项目应满足消费者日常检测需求,以新鲜果蔬农残快速检测为主,并视检测能力逐步拓展到其他食用农产品,逐步增加检测项目。在快检室门口或者市场显著位置以张贴、悬挂标识等方式向消费者公示免费开放的时间、开放项目和开放流程,明确快检人员的工作职责、操作程序、人员及设备管理等事项。

三、注重结果运用

指导乡镇农贸市场建立完整的收样、检测、结果告知等记录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按照法律规定和经营者协议予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信息。强化公众对检测结果的知情权,对每日检测的数量、检测项目、检测对象以及不合格情况,及时在市场显示屏或公告栏予以公示。强化与消费者互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载体,开展“你点我检”等活动,邀请群众现场体验和参与检测,提升检测的知晓率。

四、加强督查指导

各地要加强对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及免费开放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分解指标、加强督导,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由各市局组织检查验收,并分别于6月20日前、9月20日前报送完成情况,11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强对现有农贸市场快检室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举办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快检室免费开放承诺。对于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省局将对各地快检室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联系人:陈燕波,联系电话:0571-81393597,电子邮箱:zjfdaltc@126.com。

附件:

3.2018年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工作进度表.docx

2.2018年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单位(市场)名单.docx

1.各市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任务分配表.docx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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