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珍诚医药 ! 登录 注册

全部商品分类

客服热线:400-6666-511
  • 首页>
  • 资讯中心>
  • 法律法规>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41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41号)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4.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41号)
来源: 药品注册处 时间:2018-07-02 00:00 字体:[ ]

为控制中药用药的安全风险,推动中药新药研发,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中药药源性肝损伤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11-10 13:42:54.0